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,以及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,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;
(二)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;
(三)统筹协调、指导督导、服务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;
(四)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、跟踪督促、汇总报告;
(五)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协助、支持巡察工作,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;
(六)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、制度建设、信息化建设等工作;
(七)负责对巡察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考核、管理和监督;
(八)负责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和巡察组党建工作;
(九)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